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和我市“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的意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形成治理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现对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乌达区环卫局矿区所副所长何美莲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14年8月11日、8月18日,何美莲在鸿鼎轩食府分两次为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给予何美莲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取的礼金15100元,免去矿区环卫所副所长职务。
乌海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宋晓霞违规举办满月宴的问题。2014年7月5日,宋晓霞在乌达区和明酒店举办满月宴,违规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给予宋晓霞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取的礼金15000元。对市第十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海南区拉僧庙镇政府文化站站长李韶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4年11月3日,在工作纪律专项检查期间发现,李韶华上班期间在电脑上玩游戏,违反工作纪律,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的各项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常抓不懈,防止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