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专项巡察一组对海勃湾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市委专项巡察二组对乌达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市委专项巡察三组对海南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动员会议)

(市委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信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
近日,乌海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标志着七届乌海市委第七轮巡察暨煤炭资源领域和人防系统专项巡察进驻已全部完成。进驻动员会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和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本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主要精神,明确了巡察任务和巡察方式,并对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本轮巡察分别对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网信办、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委保密机要局、市信访局党组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18重点涉煤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煤炭资源领域提级交叉专项巡察;对市人防办党支部、乌达区人防办(提级巡察)、海南区人防办(提级巡察)开展人防系统专项巡察。
根据安排,本轮巡察工作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至5月28日,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信箱。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
依据规定,常规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2000年以来在煤炭资源领域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人防系统专项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十八大以来人防领域相关违规违纪和不正之风的问题线索。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