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乌海市运输管理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王小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13年春节前,时任市运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小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用于日常消费。2020年5月,乌海市纪委给予王小飞党内警告处分。
二、乌海市海南区三完小党支部原书记、校长刘改俊违规发放补助奖励款问题。
2019年5月16日,海南区三完小借“课后服务费”之名,违规为教职工发放补助奖励款104000元。2020年4月,海南区纪委给予刘改俊党内警告处分。
三、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公职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8年7月23日至26日,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原局长高波、副局长王胜利、科员高桂敏、科员王薇四人到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社会保险事业局开展对标考察活动。四人在租车参加考察活动情况下,仍违规报销了交通补助费1280元(每人320元)。2020年6月,乌达区纪委给予高波、高桂敏党内警告处分。对报销事宜不知情的王胜利、王薇二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以上三起案例,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报销差旅费,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仍不牢固,心存侥幸、放松要求,不收敛、不知止。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问责,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