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乌达区纪委监委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个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
1.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戴国强等5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乌达区住宅楼便民市场内私搭乱建彩钢房不作为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11月期间,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戴国强等5人先后发现乌海市华坤物业服务公司法人冉永胜在未经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审批的情况下在住宅楼便民市场内私搭乱建彩钢房,并私自改变彩钢房的用途问题。行政执法大队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未进行监管和纠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华坤物业公司违法收费监管不力的问题。2016年至2020年疫情期间,华坤物业公司私自将长度3.4米的摊位划分为1.7米2个摊位。并多次对摊位保洁费进行涨价,从每日3元涨到10元。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群众反映问题敷衍塞责、假作为的问题。2016年住宅楼便民市场开业以来至2020年6月,乌达区综合执法局共受理12345数字投诉平台转办反映涉及住宅楼便民市场摊位收费高问题23件。综合执法局业务室按照工作流程将举报问题件转给新达中队长郭洪杰、梁家沟中队长张新明及副中队长陈育蒙进行处理。郭洪杰3人不正确履职,答复流于形式,致使违法收费问题并未得到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针对以上制约营商环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个典型问题中涉及的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各项行为。乌达区纪委监委根据查实的违纪问题给予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戴国强严重警告处分(因有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梁家沟中队中队长郭洪杰严重警告处分(因其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给予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黄利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新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梁家沟中队副中队长陈育蒙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之一,要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来看待、来坚守、来遵循。而不是流于形式,更不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群众身边无小事,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以关心和重视。区纪委监委要继续紧盯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问题,紧盯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全面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监督首责,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