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湖旅游发展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滔公车私用、醉酒驾车问题。2019年10月,李滔因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参加朋友聚餐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8月,李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私设“小金库”、违规购买公车问题。2009年,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通过截留涉案款设立了“小金库”;同年8月,该局时任局长李少明安排该局李某某在北京市购买了一辆越野车,购车款及购置税从本单位“小金库”中支出。2020年7月,李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