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委巡察办召开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总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史万钧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毅同志在全市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纪委《关于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见》,通报了市委巡察机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石泰峰书记批示精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乌海市政治生态污染问题及教训的通报》要求,紧紧围绕“发展态势焕然一新、干群关系政通人和、营商环境脱胎换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总体要求,对照市委提出的“六除六兴”工作目标,结合巡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统筹推进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巩固整治“四官”工作成果,确保管党治党工作落实落细,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加快形成。深入查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短板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并推动整改加强,开展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机动式巡察,积极推动煤炭资源领域、人防系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专项行动成果,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建设坚强的政治机关,努力提升政治能力与巡察工作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不断深化理论武装,着力提升思想引领力,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专业素养、提升工作本领。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起以岗位职责为点、以巡察流程为线、以制度机制为面的制度保障体系,确保巡察干部能够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监督,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