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乌海市纪委监委近日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
《方案》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前瞻意识和担当精神,将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载体,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精准有效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担当,以监督工作实际成效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即日起至1月21日开展第一轮督查,1月22日至春节假期期间,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实际工作情况灵活掌握、随时安排。要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疫情排查、人员管控、物资管理、防疫措施等制度、方案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着重发现和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失职渎职等问题。
《方案》要求,各监督检查室要开展“点穴式”集中监督,分别牵头联合各自监督团队采取组团作战模式,成立3个监督检查工作组,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查看、谈话了解等方式,重点对各区、街道、社区以及发改、教育、工信、民政、人社、商务、卫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重点职能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医疗机构、餐饮娱乐、商超、车站、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抽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开展常态化日常监督,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对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等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主体责任部门切实抓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