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市场是为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而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不仅是事关群众“菜篮子”的民生工程,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但乌达区纪委监委却在乌达区住宅楼便民市场发现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20年11月23日,乌达区纪委分别给予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戴国强、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梁家沟中队中队长郭洪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乌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副局长(副队长)黄利华、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新明、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梁家沟中队副中队长陈育蒙党内警告处分。
1.主责部门不作为 违法收费失管脱管
近年来,乌达区综合楼便民市场因私搭乱建,保洁费、摊位费随意涨价等问题多次被群众投诉举报。2020年7月2日,乌达区纪委监委收到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便民市场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后迅速启动调查。经查,2016年下半年,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乌达区住宅楼便民市场委托给乌海市华坤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2017年10月23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乌海市华坤物业服务公司法人冉永胜签订《乌达区住宅楼、君正便民市场委托管理协议》,该协议第五条明确规定“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搭乱建 ”。然而,华坤物业公司在未经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在住宅楼便民市场北侧建起了9间彩钢房用于出租。2018年11月左右,华坤物业公司在未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在住宅楼便民市场南门东侧建起了7间彩钢房,并私自改变了彩钢房的用途,全部用于出租。按照委托管理协议规定“便民市场不收取摊位费,允许乙方按照相关规定每个摊位每日收取3元保洁费”。华坤物业公司进驻市场后,将市场内3.4米的1个摊位划成1.7米的2个摊位,每个1.7米的摊位每天收取3元保洁费。2018年10月开始,华坤物业公司又将1个1.7米的摊位保洁费涨至5元、10元。
更恶劣的是,在2020年疫情防疫期间华坤物业将市场南侧的摊位保洁费上涨至10元、15元、20元。期间,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对华坤物业服务公司法人冉永胜进行处罚,更未拆除违建彩钢房。经统计,2016年住宅楼便民市场开业以来至2020年6月,乌达区综合执法局共受理12345数字投诉平台转办涉及住宅楼便民市场摊位收费高问题23件,但综合执法局对此处理不到位,23件举报件虽都显示已结案,但每次答复都是按照公示内容答复。
2.以案为鉴 推动以案促改
经查,乌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委托华坤物业公司对住宅楼便民市场管理期间,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也未对住宅楼便民市场所辖区域的监管中队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致使华坤物业公司违法收费的行为长期处于失管状态,该便民市场内私搭乱建,保洁费、摊位费随意涨价等乱象丛生,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恶化了营商环境。
案件查办结束后,乌达区纪委监委随即组织召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会议,要求所有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开展以案促改。
随后,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次,受教育145人次,在会后违纪违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14名违纪违法人员分别撰写学习心得。以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为切入点,班子成员全部进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签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份,并在全系统开展风险集中大排查工作,围绕权利运行、制度建设、作风效能三个方面梳理出风险隐患516条,制发《乌达区综合执法局(大队)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台账》,对存在政策不完善、不适应的问题,新修订完善人员管理机制、措施17个,整改措施18个。
目前,乌达区综合执法大队已接管便民市场的管理工作,并且在市场设置了“城管驿站”为商户提供服务,市场商户有序经营,群众拨打投诉举报摊位费随意涨价的电话投诉量降为0,而如今的住宅楼便民市场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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