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疫情反弹现象,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肃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乌海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把执行疫情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守规矩、作表率,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坚决迅速、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落实防控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和公告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防控措施,构筑严密防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担当作为,坚决防止政治站位不高、思想松懈麻痹、政策落实不力问题。广大公职人员要带头响应和遵守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严禁任何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加强监督检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优先受理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88
微信举报:关注“乌海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举报
网络举报方式:http://www.12388.gov.cn
中共乌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海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