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通知精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一、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程亮行政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经查,2020年12月25日,反映人投资的赤峰某食品有限公司为生产乳酸菌食品,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食品药政处提交《食品加工用益生菌菌粉系列》企业标准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程亮为该事项受理人。经食品药政处审核依据有关规定认为该申请不属于法定备案范围,于当日告知申请人,同时提供了相关文件资料、给予了建议。2021年1月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召开主任办公会,相关工作人员就卫生健康委职责、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国家标准制定进展等情况与反映人细致讲解交流,并在生产许可证办理方面帮助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月14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就有关乳酸菌等可食用菌种备案企业标准问题,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呈报了请示,并得到批复。3月19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以书面形式答复反映人,向其提供了解决建议。信访人采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建议,并于4月23日取得了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已进入生产阶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及该事项受理人程亮不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二、反映正镶白旗乌兰察布苏木巴彦淖尔嘎查原党支部书记斯琴图有关问题。
经查,2017,时任巴彦淖尔嘎查党支部书记斯琴图和时任嘎查委员会主任胡格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为该嘎查帮扶贫困户引进种牛的扶贫项目中,报账价格与实际购牛价格差距巨大,共同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81490元(含向贫困户收取的自筹款29000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该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已于收到举报前查实。未发现斯琴图存在分配项目时收受牧民财务、嫁到本嘎查的人员想迁进户口得向他支付资金、家庭成员全部领取工资、私自使用嘎查不动产、勾结非法分子欺负巴某某、从办公室用房建设上获取利益等方面存在问题。
2021年6月8日,斯琴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由乌兰察布苏木政府责令其辞去嘎查委员会主任职务;胡格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6月11日,斯琴图、胡格某某因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反映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天吉泰镇熊万库村田建英、任补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经查,2009年9月至2014年4月,田建英在担任熊万库村三社社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公章管理混乱,致使社员马某拿到了盖有五原县天吉泰镇熊万库村第三村民小组公章的空白信笺。2013年1月18日,马某拿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笺找到时任熊万库村会计的任补田要求为其开具证明,并隐瞒用于与其共同生活的王某冒充马某已故配偶办理二代身份证之目的。任补田未认真核实情况,在空白信笺上出具了证明,并加盖了熊万库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导致王某以虚假身份冒领国家医保金3058.25元、社保金10115元,全部用于王某治疗疾病花销。王某已于2020年12月死亡,造成国家资金流失。
2021年5月,田建英、任补田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反映赤峰市红山区西城街道贾营子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李彩侠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等问题。
经查,第十一届贾营子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在选票发放环节存在部分村民不符合委托手续违规代领选票情况。因不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的应当确认为选举无效的9种情况之一,红山区民政局经过核实认定此次村委会选举有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红山区纪委对在该换届选举中履职不到位的西城街道村换届选举第一指导组负责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西城街道党工委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对贾营子村党支部、贾营子村第十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红山区纪委监委根据管辖权限,将反映李彩侠拉票贿选问题移送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后,红山区分局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李彩侠有贿选违法事实,终止案件调查。2021年5月19日,新当选的贾营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彩侠因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已启动对其村委会主任的罢免程序。
五、反映赤峰市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原股长王秉更有关问题。
经查,反映王秉更收受好处费为其办理提前退休、收受好处费办理中级职称、为他人重新安排工作等问题无证据证实。反映王秉更退休工资高于正常退休工资、不给送礼就不给反映人涨工资等问题不属实。
为消除反映人疑虑,核查组发函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反映人退休待遇问题重新核定。经核定,其退休待遇与2014年核定过的工资待遇一致。同时,核查组结合反映人人事档案、养老保险待遇清单、所在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及退休时政策依据,细致为其讲解、开导,最终化解反映人心结。
六、反映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原嘎查达其木德苏荣有关问题。
经查,2009年开始其木德苏荣在哈日嘎那嘎查北侧17000亩集体草场,固定占用部分草场长期生产生活。其木德苏荣长期侵占嘎查集体草场,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其木徳苏荣任职期间未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村务公开、集体草场使用情况公开,该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反映其木德苏荣在任职期间私自分配嘎查集体草场给自己家亲戚朋友及关系好的人、并滥发草场补贴,嘎查每年100万集体收入去向不明等2个问题不属实。
2021年2月9日,其木德苏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其木德苏荣本人申请,嘎查“两委”会议研究,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其木德苏荣草场使用证以外的草场被收回嘎查集体。
七、反映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古里金村原主任孙明建有关问题。
经查,2018年经古里金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贫困户代表会议通过,决定将收到“三到村三到户”扶贫资金红利中的10万元用于整修田间道路,并公示后实施完成。时任古里金村委会主任孙明建为能从该资金中少支付税金而制作虚假贫困户用工明细表公示后用于报账,因审核未通过,开具正式发票后完成报账,明细表附在原始凭证中未销毁。2018年该村为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从镇农经站原站长于某某手中借出该村土地台账原件,经由多人保管,于某某没有履行借用手续也没有对台账信息备份。核查发现孙明建亲属土地台账信息被更改问题存在,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是何人何时所为。 反映村民王某某的土地存在毁林毁草开荒的问题不在纪委监委受理举报范围,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反映孙明建在古里金村田间道路修整工作中贪污修路款、套取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金1万元等2个问题不属实。
2021年2月24日,时任成吉思汗镇原农经站站长于某某因土地台账管理存在问题受到诫勉谈话;时任古里金村委会主任孙明建因编造虚假用工明细表进行公示,引起村民误解,引发信访矛盾问题被给予批评教育。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备案号:蒙 ICP备 18002681号 邮政编码:010015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