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乌海市政协办公室原二级调研员朱晓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05年至2016年,朱晓峰利用担任乌达区政府副区长、乌达区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乌海市煤炭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土地招拍挂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此外,朱晓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朱晓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乌海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孔庆文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11年,孔庆文为帮助其子投资房产筹措资金,违规向某企业主借款。2010年—2011年,孔庆文利用担任乌海市经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市煤炭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某企业开具煤管票提供帮助,并违规收受钱款。此外,孔庆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6月,孔庆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调整其退休待遇。
三、乌海市海勃湾区原林业局副局长张万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14年至2015年,张万珍利用担任海勃湾区林业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某企业拨付工程款提供帮助,并违规收受钱款。此外,张万珍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21年7月,张万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亲清政商观念,发挥示范作用,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本领,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推动全市经济向上向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提供坚实纪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