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乌海市能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李永雄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至2014年,经时任乌海市煤炭局煤炭征费稽查总站站长李永雄批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共计115.35万元。李永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李永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二、乌海市海南区疾控中心主任岳有使用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用于支付单位欠款。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岳有授意本单位报账员利用公务加油卡,采取大额支付加油款套取现金的方式,累计套取现金3.1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接待费、清理单位杂草、挖树坑、买树苗等欠款。2021年7月,岳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乌海市乌达区原人防办主任王刚违规报销差旅费。2013年4月、2014年9月、2014年11月,王刚先后三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人防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后,违规多报销伙食及交通补助共计1000元。王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王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作风教育,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及时防治,坚决防止老问题复发、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节点监督、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方式,靶向发力、持续用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