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内蒙古乌海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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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乌海市乌达区委原调研员梁秀玲(已退休)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0年至2014年2月,梁秀玲在担任乌达区委调研员期间,违规兼任辖区内某公司法律顾问,并领取兼职报酬。梁秀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梁秀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取消)其退休待遇。
二、乌海市乌达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拆迁办原主任武永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6年8月,武永胜在担任乌达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拆迁办主任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处置已征收房屋并干预插手资产拍卖项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11月,武永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乌海市原经信委煤炭科科员苏正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苏正兴在担任市经信委煤炭科科员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2021年9月,苏正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三起案例,暴露出我市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规矩观念缺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示警,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我市作风建设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