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勃湾区委批准,海勃湾区监委对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副科审判员、二级法官助理高建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高建军身为人民法官,本应知法、守法、护法,严格依法履职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却背离初心使命,漠视人民群众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住宿;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参与经商办企业;在执法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司法办案中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致使他人利益遭受巨大损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高建军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勃湾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海勃湾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建军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